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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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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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6片 |
100ml:0.2g炎琥宁和0.9g氯化钠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45 |
国药准字H20061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肌酐清除率<2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
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战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5.实验室异常可有ALT、AST增高、血中脂酶增高、淀粉酶增高、胆红素增高、白细胞减低、中性粒细胞减低,偶有血肌酐增高,曾有报道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大剂量本品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关于炎琥宁临床应用文献报道较少,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本品主要成分为炎琥宁的无菌冻干制品。外观呈淡黄白色粉末或块状物。按平均装量计算,含炎琥宁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喷昔洛韦的表观血浆清除率、肾清除率和血浆清除速率常数均随肾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4.食物对生物利用度无明显影响,口服本品0.5g,一日3次,连续7天,未见喷昔洛韦的蓄积现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质变可导致HSV或VZV对喷昔洛韦耐药突变株的产生,若病人治疗临床疗效不佳时,应考虑病毒可能对喷昔洛韦耐药。对阿昔洛韦耐药的突变株对喷昔洛韦也耐药。 6.本品并不能完全治愈生殖器疱疹,是否能够防止疾病传播尚不清楚,但生殖器疱疹可以通过性接触传播,故治疗期间应避免性接触。 7.药物过量,采用对症及支持治疗,血液透析有助于消除本品。 8.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9.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