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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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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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6片/盒 |
10g:0.3g |
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五洲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29 |
国药准字H200661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投入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连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时一次; 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时一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时一次 <20ml/min,剂量:成人每次0.125g,每48小时一次。 肝功能代偿的肝病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对肝功能失代偿的肝病患者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
涂患处。小儿与成人均每4小时1次,每日5次,夜间无需使用,连续用药5日。若5日后仍未治愈,疗程可额外延长5日。 |
副作用 |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使用本品后,部分病人可能会出现短暂的灼热或刺痛感。约11%的病人出现皮肤轻度干燥和鳞片样改变。少数病人曾有红斑和瘙痒的报告。 |
禁忌 |
对泛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昔洛韦,化学名为:9-[(2-羟基乙氧基)甲基]鸟嘌呤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泛昔洛韦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喷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他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1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如口腔、眼部和阴道,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应特别注意避免接触到眼睛。2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如AIDS病人或骨髓移植的病人),对于此类患者,在对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3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4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5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6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