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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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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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10m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7 |
国药准字H200312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急性胃黏膜出血、胃酸分泌过多的症状,如胃泌素瘤,预防十二指肠溃疡复发,缓解食管胃反流性疾病的症状如胃食管反流性疾病引致的食管糜烂和溃疡。对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无效的反流性食管炎有效。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用法用量 |
口服,十二指肠溃疡,每晚40mg(2片),疗程4~8周,如溃疡愈合,则治疗期限可以缩短,维持量每晚20mg(1片),以预防复发。良性胃溃疡,每晚40mg(2片),疗程为4~8周。胃泌素瘤,患者先前若没有服抗分泌药物,起始剂量为每6小时40mg(2片),剂量可高达一日800mg(40片),持续一年,并无明显的快速免疫反应发生;患者如果已经服用其他H2受体拮抗剂,可以直接转服法莫替丁,起始剂量须高于未使用其他H2受体拮 抗剂的患者,起始剂量取决于病情的严重与否及先前服用H2拮抗剂最后的一次剂量。缓解食管胃反流性疾病的症状,一次20mg(1片),一日2次。胃食管反流性疾病引起的食管糜烂和溃疡,一次10mg(半片),一日2次;肾功能减退者一日1次,或剂量减半。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2片),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1片)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 2)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4)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 |
副作用 |
1、循环系统:罕见脉率增加、血压上升及颜面潮红。 2、消化系统:偶见转氨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罕见腹胀、食欲不振、便秘、腹泻、软便、口渴、恶心及呕吐等。 3、中枢神经系统:罕见头痛、头重及全身乏力感。 4、过敏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出现过敏现象,应停药。 5、其它:罕见月经不调、面部水肿及耳鸣等。 |
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ALT、AST、ALP、γ-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丙咪唑替代品或对该制剂制备中使用的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法莫替丁。 |
雷贝拉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乳母禁用。 2、肝功能不全患者及小儿应慎用。 3、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如果肝酐清除率[每分钟10ml,口服剂量应降至每晚20mg(1片)。 4、疑胃部肿瘤的患者,必须先排除胃部恶性瘤,才可以使用本品。 5、本品无抗雄激素作用。 |
1.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检查,如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但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