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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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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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0ml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25 |
国药准字Z410211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止咳、祛痰。用于风热侵肺引起的口干作渴,咳逆痰多及支气管炎咳嗽。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柠檬酸、杏仁香精、杨梅香精。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凉。 |
本品为黑棕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服。 2. 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 3. 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4. 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 5. 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