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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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片

规格

3.0g(C25H27N9O8S2 1.5g与C8H11NO5S 1.5g)

0.1g*6片*2板
生产企业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845

国药准字H1098006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上呼吸道与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上泌尿道与下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及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和其他生殖道感染。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成人每日常用量为2~4g(即头孢哌酮和舒巴坦每天各l~2g/日),严重或难治性感染,剂量可增至每天8.0g,分等量每12小时静脉滴注一次。肾功能严重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本品装于耐压小瓶中,其溶解所需水量及溶解后浓度见下表

口服,成人每次0.1~0.2g(1片~2片),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一般而言,患者对本品耐受性良好。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继续治疗,不良反应会消失。胃肠道:与其他抗生素一样,使用本品时最常见的副作用是胃肠道反应。据报道,腹泻(稀便)腹痛最为常见,其次是恶心和呕吐,发生率为3.6~10.8%。皮肤反应:与所有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一样,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斑丘疹、荨麻疹、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药物热。发生率为0.8~1.3%,易发生于有过敏病史者,特别是对青霉素过敏的中性粒细胞轻度下降的病人。血液:与其它β一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本品有导致可逆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可能。一些病人曾对直接库姆斯试验呈阳性反应。曾报导有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的降低。曾发现有一过性的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现象。低凝血酶原血症也曾有报道。其它不良反应:小于1%的患者中出现头痛、发热、注射处疼痛、寒颤等不良反应。实验室异常现象:在所报导的病例中6.3~10%的病例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或血胆红素有一过性的升高。尿素氮及肌酐增高。菌群失调。局部反应:肌内注射时,本品耐受性良好,偶有一过性的疼痛。与其它头孢菌素类和青霉素一样,用静脉插管输注时,有些患者会有输注部位静脉炎。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对青霉素类有过敏性休克病史者不宜应用本品。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头孢哌酮0.5g,舒巴坦0.5g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S)-(-)-9-氟-2,3-二氢-3-甲基-10-(N-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甲基磺酸盐一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CH3SO3H?H2O分子量:475.49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本品。1.概述:头孢哌酮大部分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患及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常会延长,而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甚至在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情况下,胆汁中仍可达到治疗浓度,而半衰期仅增加2~4倍。在严重胆道梗阻、严重肝脏疾病或同时存在肾功能障碍时,剂量需要调整。如患者同时存在肝功能障碍和肾脏损害,头孢哌酮的血清浓度应加以监测,并根据需要而调整剂量。对这些患者如不能密切监测血清浓度,则剂量不应超过每日2g。在患者血液透析阶段,头孢哌酮血清半衰期略微缩短,因此,在血液透析阶段中,给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