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6丸重0.92g(相当于3g原生药) |
每粒重2g |
生产企业 |
重庆心康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中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09 |
国药准字Z130203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痒,止血。用于内外痔,或伴少量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2.5g),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独一味 |
熊胆粉、冰片、煅炉甘石、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浓缩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