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g*9袋 |
20mg*50片 |
生产企业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391 |
国药准字H2000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化瘀止血。用于多种外科手术后的刀口疼痛、出血,外伤骨折,筋骨扭伤,风湿痹痛以及崩漏、痛经、牙龈肿痛、出血等 |
适用于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2.5g),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必要时服 |
口服: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一次30~40m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脘)不适、腹痛、腹胀、腹泻、恶心、呕吐、口干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病例报告。 2.全身性反应:疼痛、水肿、乏力、潮红、过敏反应等。 3.皮肤:皮疹、瘙痒等。 4.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闷等。 6.其他:有鼻衄、黑便、紫癜病例报告。 |
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独一味 |
尼莫地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浓缩丸;味甜,微苦 |
本品是片剂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患者须慎用。2.尼莫地平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反应,肝功能损害者应当慎用。3.本品可引起血压的降低。在高血压合并蛛网膜下隙出血或脑卒中患者中,应注意减少或暂时停用降血压药物,或减少本品的用药剂量。4.可产生假性肠梗阻,表现为腹胀、肠鸣音减弱。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当减少用药剂量和保持观察。5.避免与β-阻滞剂或其他钙拮抗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