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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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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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15ml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58 |
国药准字Z440234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凉血,解毒。用于湿热蕴积肌肤所致湿疹。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1~2次。 |
滴耳用,先搽净脓水,每次2~3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凡耳病如化脓性中耳炎出现头痛重者忌用。 |
成分 |
金银花、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核桃油、黄柏、五倍子、薄荷油、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澄清的液体;具冰片香气,味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阴虚体质或病久津液不足者,表现为口舌干燥,饮之不解,大便燥结者应慎用。 6.服药期间,如局部皮疹需要使用外用药时,应向专科医师咨询。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