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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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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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25g |
生产企业 |
广东国源国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063 |
国药准字H310208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用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一次0.25 g(1片),一日2-4次,饭后服用。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0.125-0.75 g(1/2~3片),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详见说明书) |
口服给药: 1.开始一次250mg,一日2~4次,饭后服用。 2.以后视患者耐受情况,每隔3~7日增加一次剂量,增加范围为每日125~750mg,直至最理想的疗效为止,每日最大量6g,分4~6次服用。 3.脑炎后及老年患者应酌减剂量。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直立性低血压,头、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的异常不随意运动,精神抑郁,排尿困难。(详见说明书)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直立性低血压,头、面部、舌、上肢和身体上部的异常不随意运动,精神抑郁,排尿困难。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血压、心律失常、溶血性贫血 |
禁忌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 |
严重精神疾患、严重心律失常、心力衰竭、青光眼、消化性溃疡和有惊厥史者禁用。有支气管哮喘、肺气肿及其他严重的肺部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器质性脑病、惊厥病、糖尿病、内分泌失调、肝、肾功能障碍患者慎用。精神病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旋多巴。(详见说明书)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左旋多巴,其化学名称为:3-羟基-L-酪氨酸。其结构式为:C9H11NO4197.19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高血压、心律失常、糖尿病、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肝肾功能障碍、尿潴留者慎用。有骨质疏松的老年人,用本品治疗有效者,应缓慢恢复正常的活动,以减少引起骨折的危险。用药期间需注意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