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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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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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60g |
60g/瓶 |
生产企业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54 |
国药准字Z220247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阴虚肺热,咳嗽,喘促,口燥咽干。 |
滋阴清热,固经止带。用于阴虚血热,月经先期,经血量多、色紫黑,白带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痰湿咳嗽者禁服,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 |
忌辛辣、生冷食物。 |
成分 |
梨清膏、川贝母、麦冬、百合、款冬花,辅料为蔗糖。 |
盐关黄柏、酒黄芩、麸炒椿皮、醋香附、炒白芍、醋龟甲。辅料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稠厚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球形或类球形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