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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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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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63g |
生产企业 |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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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200 |
ZC20171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祛痰。用于伤风咳嗽。 |
止痛消炎,舒筋活络,提神醒脑。用于肌肉疲劳,筋骨酸痛,跌打伤痛,风湿骨痛,舟车晕浪,伤风头痛,蚊虫叮咬。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治诸伤痛,先将痛处以温水洗净抹干,以少许本品涂于患处,然后轻揉数分钟。用于提神醒脑,将少许本品搽于额上或胸背。用于蚊虫叮咬,将少许本品擦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皮疹、瘙痒的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两岁以下少儿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桔梗我、薄荷脑、罗汉果。 |
薄荷脑、薄荷油、桉叶油、樟脑、白樟油、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乳白色油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常伴有鼻塞流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外用亦可经皮肤吸收到血液,对于服用华法林药物的患者过量使用该药,存在可能引起出血的风险。3.患有感冒、水痘或发热的儿童应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甲酯的产品。4.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对水杨酸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口腔、眼睛等黏膜,皮肤破溃处禁用。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孕妇、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并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