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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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分散片

盐酸左氧氟沙星片

规格

0.125g

按C18H20FN3O4计算0.1g
生产企业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49

国药准字H2004573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 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 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既可直接用水吞服,也可放入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混悬状态后服用。

口服:

1.成人一次0.5-1g,一日3-4次;小儿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3- 4次服用。

2.治疗无并发症的急性尿路感染可予以单次口服3g即可,也可于1012小时后再增加一次3g剂量。单次3g剂量也可用以预防感染性心内膜炎或治疗淋病,前者于口腔内手术(如拔牙)前1小时给予,后者常加用丙磺舒1g。

口服。 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或一次0.1g(1片),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1片),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或一次0.1g(1片),一日3次,疗程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2片),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3-4片),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6片),分3次服。

副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①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 ②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③静脉炎。 ④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⑤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盐酸左氧氟沙星。

性状

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2~4袋).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2~4袋)。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或其他过敏症状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偶有用药后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直至症状消失。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