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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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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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6.25mg*12粒 |
18g*10袋 |
生产企业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90 |
国药准字Z44020890 |
说明 | ||
适应症 |
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轻度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时,可选择在吃饭开始时服用,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时应停止使用本品;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肝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两者之比为4:1)。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性粉末。 |
可可康感冒退热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动物试验本品无致畸作用。除非经过医生慎重研究,否者妊娠期内仍不建议使用本品,详见药品内说明书。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可可康感冒退热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