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625g*6袋 |
按C16H16N4O8S计0.75g |
生产企业 |
淮南泰复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50 |
国药准字H200637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扩张症,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胸腔感染。2.耳、鼻、喉科感染:鼻窦炎、扁桃腺炎、咽炎。3.泌尿道感染: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及无症状的菌尿症。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蜂窝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骨髓炎及脓毒性关节炎。6.产科和妇科感染:盆腔炎。7.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8.其他感染:包括败血症及脑膜炎;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预防感染。 |
用法用量 |
1.凉开水冲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袋(312.5mg),一日三次;(2)7-12岁每次1袋(156.25mg),一日三次;(3)2-7岁每次1/2袋(78mg),一日三次;(4)9个月-2岁每次1/4袋(39mg),一日三次。重度感染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在不做临床监护的情况下,连续服用本品不得超过14天。2.本品无论餐前或餐后服用吸收都很良好。服用前,加凉开水摇匀。配制好后,静置5分钟使其充分溶解。本品水溶液须冰箱贮存,每次服用前须充分摇匀。 |
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 肌内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1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3ml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 2 静脉注射:0.2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2ml注射用水或0.7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6ml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 静脉滴注:可将1.5g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50ml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0.75g,一日3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1.5g,一日3次,静脉滴注20~30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30~100mg/kg,分3~4次给药。 |
副作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1 偶见皮疹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症状消失。 2 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 3 据文献报导,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菌的增殖,胃肠失调,包括治疗中、后期甚少出现的假膜性结肠炎。 4 罕见短暂性的血红蛋白浓度降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和嗜中性粒细胞减少,停药后症状消失。 5 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
禁忌 |
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青霉素类抗生素或产品中组分过敏者和淋巴性白血病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复方制剂,每瓶含阿莫西林1.0克,克拉维酸0.375克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其化学名称为:(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辛-2-烯-2-甲酸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具有青霉素类抗生素的低毒性特点,在长期使用时仍建议定期评估器官功能,包括肾脏?肝脏和造血系统。2.对于有过敏史的病人使用时需小心。尤其是对头孢类和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3.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需小心。对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剂量需做调整或延长服用间隔。4.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需小心并要定期监测肝功能。5.伪膜性肠炎在几乎所有抗细菌药物都有报告,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到有生命危险。因此,对有腹泻症状的病人要慎重诊断。本品不推荐给患有单核细胞增多或淋巴性白血病病人使用,因为在治疗中可能引起皮疹。治疗期间病人应补充大量液体以防止结晶尿产生。 |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 4 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 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 6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 7 本品的保存温度为25°C以下。 8 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本品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