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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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利巴韦林颗粒

规格

0.2285g*12片

50mg*18袋(言净欣)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586

国药准字H20066463
说明
适应症

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该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可直接口服,或置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也可置于牛奶或果汁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12小时一次。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选用混悬剂。剂量如下:

1.7~12岁儿童:每次1片半,每12小时一次。

2.2~7岁儿童:每次1片,每12小时一次。

3.9个月~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12小时一次。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儿童剂量10-15mg/kg/日,分3次服用,应用3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3、小儿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4次,连用7天。临床推荐剂量见下表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到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阴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

该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其化学名称为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片。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