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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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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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每1g含双羟萘酸噻嘧啶0.15g |
生产企业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935 |
国药准字H1102036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顿服。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治疗蛔虫病,一日4克,睡前一次服用,连服1~2日;治疗蛲虫病,一日2~4克,连服7日。儿童用法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用量(克)次数1-310-151睡前一次服用,治疗蛔虫病疗程24-616-211.5日,治疗蛲虫病连用7日。7-922-2729-1228-322.5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1.推荐剂量时毒性很低,大剂量时才表现出毒性反应,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2.少数病人发生头痛、眩晕、嗜睡、胸闷、皮疹等,一般为时短暂。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1.孕妇及1岁以下小儿禁用。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阿苯达唑和双羟萘酸噻嘧啶。 |
主要成分为双羟萘酸噻嘧啶。化学名称为(E)-1-甲基-2-[2-(2-噻吩基)乙烯基]-1,4,5,6-四氢嘧啶,4,4'-亚甲基-双(3-羟基2-奈酸)盐 |
性状 |
淡黄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粉末或细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冠心病、严重溃疡病、肾脏病患者慎用。2.营养不良、贫血患者应先给予支持疗法,然后应用本品。3.服用本品无需空腹,也无需导泻。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