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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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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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0.1g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764 |
国药准字H450210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顿服。 |
口服。成人,一次1片,嚼碎后一次服用。4岁以上儿童用成人量,2-4岁儿童0.5片一次服用。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极少数病人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等。尚可发生乏力、皮疹,罕见剥脱性皮炎、全身脱毛症、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均可自行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多发生于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间隔时间过短时。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幼儿禁用。 |
成分 |
阿苯达唑和双羟萘酸噻嘧啶。 |
本品每片含甲苯咪唑0.1克。 |
性状 |
淡黄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或橙黄色的咀嚼片,味甜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数病人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口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腹泻患者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