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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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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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1g |
生产企业 |
浙江安贝特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18 |
国药准字H3102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4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2片,顿服。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粒,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粒,顿服。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2岁以下小儿禁用。2.严重肝、肾、心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阿苯达唑和双羟萘酸噻嘧啶。 |
主要成分:本品化学名称为:[5-(丙硫基)-1H-苯并咪唑-2-基]氨基甲酸甲酯。分子式:C11H16N2O·HCl分子量:228.72 |
性状 |
淡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