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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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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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g*32袋 |
0.31gx20片x3板/盒 |
生产企业 |
福寿堂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天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178 |
国药准字Z20055096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肌痿无力,心烦不眠,虚风内动,肺燥咳嗽,劳嗽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妊娠胎漏。 |
本品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每次半块(袋),日2-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阿胶经干燥、粉碎,制成的颗粒。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微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气微香,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