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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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胶颗粒

鹿角胶

规格

每袋装10g

250g
生产企业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107

国药准字Z42020058
说明
适应症

滋阴养血,补肺润燥。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贫血。

温补肝肾,益精养血。用于血虚头晕,腰膝酸冷,虚劳消瘦。

用法用量

口服或配方兑入药汁中服用,一次半块(袋),一日2~3次。

每次3~6克,以适量开水溶化后服用,或兑入其它药汁中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本品成份为阿胶。辅料为蔗糖。

鹿角。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微甘。

本品为扁方形块。黄棕色或红棕色,半透明,有的上部有黄白色泡沫层。质脆,易碎,断面光亮。气微,味微甜。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2.糖尿病患者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