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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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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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24粒 |
片心重0.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77 |
国药准字Z4502063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肌萎无力,心烦不眠,虚风内动,肺燥咳嗽,劳嗽咯血,吐血尿血,便血崩漏,妊娠胎漏。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9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阿胶。 |
本品白芍,香附,当归,三七,艾叶(炭),麦冬,党参,益母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蔗糖,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心呈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