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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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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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3.5g) |
大蜜丸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
好大夫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22 |
国药准字Z1402093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调经润燥,滋阴。用于气血双亏、未老先衰、四肢无力、腰膝酸软、面黄肌瘦、健忘失眠,妇女产后诸虚等。 |
滋阴补气,填精益髓。用于肾气不足,腰膝疼痛,记忆衰退,头晕耳鸣,四肢无力。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阿胶益寿晶颗粒一次10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炙黄芪、人参、阿胶、熟地黄、制何首乌、陈皮、木香、甘草。 |
五味子(酒制)、巴戟天(制)、肉苁蓉(酒制)、菟丝子(酒炒)、茯苓、车前子(盐制)。 |
性状 |
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大蜜丸;味苦、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