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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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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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每瓶装3ml。每瓶装5ml。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99 |
国药准字Z350202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疏风止痒,理气止痛,消疲提神。用于关节酸痛,伤风感冒,头痛鼻塞,扭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外用,搽抹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皮肤破损处忌用。 |
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薄荷脑、桉油、樟脑、冰片、水杨酸甲酯、薰衣草油。辅料为:液状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透明液体;有较强烈的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供外用涂擦。 2.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烧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