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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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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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9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惠美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99 |
国药准字H23022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用于冻疮、挫伤、扭伤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直接涂布于局部或用温水洗净疮面后再涂抹,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刺激性,或局部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局部反应可能严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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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樟脑3毫克、硼酸5毫克、甘油5毫克。辅料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金黄色软膏;具樟脑的特臭。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小儿和老年人应避免大面积使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