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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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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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以C14H10Cl2NNaO2计)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885 |
国药准字H20103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 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 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4.急性痛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不要弄碎或咀嚼。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 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升高。 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 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 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及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反应、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禁用。 |
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 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应慎用双氯芬酸。 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 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 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 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 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