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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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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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10丸重20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20 |
国药准字Z44021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活血化瘀,益气强心,通窍止痛;并可恢复心肌氧的供求平衡,改善心肌供血,恢复心脏功能。用于气滞血瘀,胸痹心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舌下含服或咀嚼后咽服,一次2~3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阿胶、鹿角霜、白术(炒)、甘草等19味。 |
人工麝香,牛黄,蟾酥,珍珠,冰片,三七,人参,水牛角干浸膏,胆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小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甘、微苦,有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