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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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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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10 |
国药准字Z22024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自月经周期第五天起连服20天;无周期者每月连服20天,连服三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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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鹿茸(去毛)、淫羊藿(炙)、黄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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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2、尚无本药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