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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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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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010 |
国药准字Z5002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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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