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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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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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片心重0.25g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49 |
国药准字Z13021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本品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主要成分为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