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0.50g(50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752 |
国药准字H200527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等。 2.上呼吸道感染:如咽炎、窦炎等。 3.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5g(1粒),每日一次。餐中服用。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g(2粒)。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克拉霉素耐受性较好。 1.常见不良反应是胃肠道不适,如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呕吐、腹痛和感觉异常。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3.曾有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报道包括:眩晕、头昏、焦虑、失眠、恶梦、耳鸣、意识模糊、定向障碍、幻觉和精神病。也曾有报道克拉霉素会导致可逆转的失聪、味觉改变和味觉失调。 4.偶见肝功能异常,可能很严重但经常可逆转。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由于克拉霉素缓释片剂量不能降至每日500mg以下,因此它禁用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的患者。 |
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甜。 |
本品为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据报道,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