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银黄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4g*16袋
生产企业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559

国药准字Z2005311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本品为喉痹类非处方药药品。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