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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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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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5gx10袋 |
生产企业 |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59 |
国药准字Z20080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瘟病发热及上呼吸道感染、流感、腮腺炎等病毒性感染疾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2~3次 (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浓缩微丸;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