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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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退热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袋装5g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060

国药准字Z37021424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开水冲服。五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五至十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有恶心、呕吐、泄泻、皮疹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芳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4.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