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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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清热解毒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24片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060

国药准字Z41021602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口服,一日3次,一次2-4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恶心,呕吐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草、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糖衣片或者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暗黄色;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