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盐酸阿比多尔片

规格

每支装10ml

0.1g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1060

国药准字H20060723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口服。成人一次0.2g(2片),一日3次,服用5日。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晕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比多尔。

化学名称:6-溴-4-(二甲氨基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水合物

分子式:C22H25BrN2O3S HClH2O

分子量:531.89

性状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本品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服用本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