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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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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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0支*10ml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060 |
国药准字Z20055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金莲花。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 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棕红色澄清液体,味苦、微甜,久置可有少量沉淀。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如疑咽部有肿物所致疼痛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