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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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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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50mg(5万单位) |
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171 |
国药准字H20000179 |
说明 | ||
适应症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 1、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如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及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
化学名称: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