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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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氢溴酸右美沙芬溶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0.002
生产企业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安国)有限公司

上海延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717

国药准字H20066655
说明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15ml,一日3次;儿童每日按1mg/kg体重,分3~4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头晕、轻度嗜睡、恶心、胃部不适、皮疹等轻微反应,但不影响继续用药。

禁忌

尚不明确。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成分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氢溴酸右美沙芬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色具有芳香气味的液体。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