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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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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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复方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美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313 |
国药准字H310229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喘息。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5患有心力衰竭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氯化铵10毫克、桔梗10毫克、盐酸麻黄碱0.5毫克、枇杷叶(去毛)4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有凉喉感。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肝肾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运动员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