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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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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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8克 |
生产企业 |
山东颐和制药有限公司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430 |
国药准字Z43021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