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格

每支装10ml

10ml*10支/盒
生产企业

山东颐和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430

国药准字Z41020572
说明
适应症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等症;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忌服。

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石膏 、金银花、玄参 、 地黄 、连翘 、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甜菊素、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