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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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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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2ml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60 |
国药准字Z4602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肺热咳嗽,热痢,亦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穿心莲。辅料为聚山梨酯,苯甲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其它药物混用。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