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50mg/丸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60 |
国药准字Z200908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含化。一次8-16丸,一日6-8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阿司帕坦、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