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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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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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3g*12s*2板 |
生产企业 |
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60 |
国药准字Z2006338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羟苯乙酯 |
金银花、黄芩。辅料为: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