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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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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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13 |
国药准字Z14020087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滞,泻火通便。用于小儿胃热停食,脘腹胀满,恶心呕吐,烦躁,口渴,大便干燥。 |
开胃消食。食积内停所致的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脘腹胀闷。 |
用法用量 |
口服,3岁以上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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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六神曲(炒焦)、焦山楂、焦麦芽、焦槟榔、醋莪术、三棱(麸炒)、大黄、炒牵牛子。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
山楂、六神曲(麸炒)、炒麦芽。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微,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