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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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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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g*15袋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石家庄康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86 |
国药准字Z1302249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岁以内依次递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 |
可见恶心、呕吐。 |
禁忌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香橙香精。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蔗糖、枸橼酸、枸橼酸钠、食用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有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及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合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