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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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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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7g |
每支装10ml(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24 |
国药准字B200205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调中,止泻。用于小儿脾虚所致的厌食,大便次数增多,稀溏的辅助治疗。 |
理脾和胃,消食化滞。适用于小儿脾胃不和,食滞难消的厌食,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热开水冲服。 |
口服,1~3岁一次5毫升,一日2次;3~5岁一次10毫升,一日2次;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
成分 |
山药、莲子(去心)、茯苓、芡实。 |
太子参、茯苓、白扁豆、厚朴、珍珠母、山楂、麦芽、鸡内金。辅料为蜂蜜、山梨酸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应饭后服用。如有少量沉淀物析出,服前摇匀。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