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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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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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每袋装5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汕头市时代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803 |
国药准字Z20103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清热养阴。用于脾胃阴虚所致的食欲减退,消化不良。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沙爹、稻芽、白芍、玉竹、炒麦芽、山楂、麦冬、陈皮、荷叶、牡丹皮、山药。辅料为蔗糖、焦糖、山梨酸钾。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适应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各种饮料,以及巧克力等。2.饮食要定时,不要偏食。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应咨询医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