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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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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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67 |
国药准字Z22021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清热养阴。用于脾胃阴虚所致的食欲减退,消化不良。 |
温中醒脾,和胃降逆,芳香化浊,消导化食。用于伤食湿重引起的胃脘痛,泛酸,恶心及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沙参、玉竹、麦冬、山药、荷叶、麦芽(炒)、山楂、白芍、陈皮、牡丹皮、稻芽。辅料为蔗糖、焦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木香(煨)、檀香、肉桂、细辛、薏苡仁(炒)、赤小豆、山楂、鸡内金、乌梅、炙甘草。辅料为砂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食辛辣食物、各种饮料,以及巧克力等。 2 食要定时,不要偏食。 3 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4 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应咨询医师。 5 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有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窦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