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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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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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块重5.0g |
生产企业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367 |
国药准字Z2002544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清热养阴。用于脾胃阴虚所致的食欲减退,消化不良。 |
健胃补脾,消滞化食。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身体衰弱,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婴儿一次1~2块,四岁以上儿童一次3~4块;成人一次5~6块;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沙参、玉竹、麦冬、山药、荷叶、麦芽(炒)、山楂、白芍、陈皮、牡丹皮、稻芽。辅料为蔗糖、焦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山药芡实薏苡仁莲子白扁豆(炒)茯苓谷芽(炒)六神曲(炒)党参山楂白术(麸炒)陈皮鸡内金(炒)糯米(炒)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涩。 |
本品为黄白色块状物,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食辛辣食物、各种饮料,以及巧克力等。 2 食要定时,不要偏食。 3 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4 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应咨询医师。 5 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